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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行运作。公司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及总经理的职权与运作严格按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(1)在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上,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“五分开”,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实行业务、资产、人员、机构、财务等方面分开。公司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,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,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也不存在挤占、挪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股东职责,未发生越过公司股东大会、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重大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。
(2)内部控制制度方面,公司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制定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,并得到较好的执行。公司制定了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、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、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和《总经理工作细则》,在公司运作中,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总经理均能严格按照上述规则认真执行。同时,建立了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、《子公司管理制度》、《重大投资决策制度》、《会计制度》、《财务管理制度》、《内部审计制度》、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远期结汇内控管理制度》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,明确各部门、岗位的工作目标、职责和权限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。
(3)信息披露、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,公司按照最新法规要求制定了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》,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公司各部门参照执行,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,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;制定了《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》,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,以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,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。公司将继续坚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,切实提高公司透明度。
(4)随着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,各类新的法规制度颁布日趋增多,公司积极组织部分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深交所和浙江证监局举办的培训,以便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制度,从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。